为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,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制度建设,遵循一切从实际出发、走群众路线、保持制度的稳定性、连续性的原则,积极开展好党支部的日常工作,根据简明易行、注重实效的要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定期汇报和请示报告制度
1.党支部坚持按照党章和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,严格执行定期汇报制度 。
2.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工作,接受支部全体成员的监督。
3.党支部书记要向院党委汇报工作,遇有特殊情况则及时请示报告。
二、组织生活会制度
1.组织生活会是党员生活的必要内容,是党员参与党内事务,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渠道。
2.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,在召开组织生活会时,支部书记要提前做好会前思想动员,党员在会上要各抒己见,畅所欲言,以交流思想、互相帮助、共同进步和增强团结为主要内容。
3.组织生活会要有完整的会议资料和会议记录。
三、党员汇报制度
1.为密切组织与党员的联系,加强对党员的管理、监督,了解党员的思想、工作状况,建立党员汇报制度。
2.党员汇报以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为主。
3.支部每学期组织一次党员汇报,如遇特殊情况则按照学校党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进行阶段汇报。
四、选举制度
1.为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,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条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》的相关要求,党支部在具体选举工作中,严格按照有效选举进行;
2.出席会议的实到人数为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有效;
3.表决方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;
4.选举工作的工作人员、候选人严格按照选举条例产生。